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次全市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3-11-15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次全市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漳建筑函〔2022〕98号)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抽查工作,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招标代理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22年下半年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单位,共抽取27家招标代理机构,核查33个项目,发现41条问题。从检查结果看,多数代理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成果文件质量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档案材料基本完整。

  (一)个别项目资格要求设置过高。如南靖县某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该项目市政造价审核价未超过4000万元,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格要求设置过高(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个别项目设置商务条件不合理。如漳州市芗城区某配电室工程,项目设置采用固定区域维保点和固定供应商评价结果作为加分项(代理机构: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个别项目人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如南靖县某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招标文件设定负责人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定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情形。个别项目未按(漳建筑〔2021〕12号)文规定,要求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如长泰县某机电安装工程(代理机构: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未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评标办法》设置控制价,如漳州市长泰区某新建工程(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漳浦县某污水处理厂项目、某某道路工程(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本次成果文件抽查发现的问题和招投标活动监管督查情况,我局将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靖县某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漳浦县某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漳州市芗城区某新建配电室工程建设项目等涉嫌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的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扣分。

  (二)对违反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有关法律法规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扣分。

  (三)对未按规定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进行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一)各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提高备案审查效率,源头督促招标人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有一定的问题的代理机构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招标法》《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切实提高招标代理业务水平。

  (三)各代理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主任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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