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备建造工程施工总承揽资质规范

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4-02-27

  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对企业财物,企业首要人员,企业工程成绩都有必定的要求,本文为我们收集了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的相关材料: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1]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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