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3-08-16
原标题:住建委:工程建设项目四库平台A级、B级、D级升级具体申报流程及审核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号)要求,提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中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建筑市场主体,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升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库一平台”中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等级分为A级、B级、D级。其中,A级、B级数据分别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认的数据;D级数据为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数据。
包括工程基础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完工验收信息六个类别的数据。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别数据可分别申报并确定为不同数据等级。
建筑市场主体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经相关行政主任部门认定的佐证材料等。
由建筑市场主体向负责项目审批和监管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后提升至B级。
由建筑市场主体向负责项目审批和监管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归集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B级数据升级需求,审核确认后,每月10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委书面上报(附件3);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核确认为A级的,每月底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方式,自行组织核查,确保数据质量。
1.承诺即办。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时需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送材料齐全的,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即时办理。
2.事后抽查。办理后1个月内,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对各区县报送的材料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3.重点检查。对被投诉、举报造假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逐一审核。必要时可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实地核查。
市管项目数据D升A的,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管处负责工程基础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的审核;质安处负责施工许可信息、完工验收信息的审核;设计绿建处负责施工图审查信息的审核。
区(县)管项目数据B升A的,由建管处负责组织事后抽查和重点检查,涉及不同数据类别时,由相关处室根据上述分工参与核查。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做好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升级工作。应对项目数据来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梳理、归集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升级需求,对需升B的项目数据认真组织核查,确保数据质量;对依据工程实际确需升A的项目数据严格审核把关,按时规范上报。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审核确认的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按照“谁产生、谁监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归集、审核、上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数据采集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数据归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三)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查实报送虚假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的建筑市场主体,在“四库一平台”删除其虚假数据,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升级申报,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市通报,纳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公开。对因把关不严、造成本辖区报送虚假数据的区县,暂停其3个月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升A申报,对责任部门予以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