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标准

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4-04-24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孙玉波)为规范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公司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办法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公司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联的资料、核实有关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落实情况;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安全风险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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