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3-09-03
对3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诚信分一次性扣21分及21分以上的不良行为,具有二级修建工程或二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
为大力扶持信誉杰出修建业企业加速开展,进一步深化我市修建业企业等资质处理变革,促进我市修建业企业欣欣向荣,有序推动“放管服”各项工作,2019年2月28日,我局印发了《中山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关于对信誉杰出修建业企业施行扶持办法的告诉》(中建通〔2019〕30号)。依据《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修建业企业等资质处理“放管服”变革试点工作的告诉》(粤建许函〔2020〕265号)精力,经研讨,我局对原有扶持办法进行了从头整理修正。现将修正后的办法告诉如下:
一、直接核准专业承揽资质。按我市处理权限,对获得我市资质答应,诚信遵法,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诚信分一次性扣21分及21分以上的不良行为,直接核准专业承揽资质。关于具有二级修建工程或二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答应其直接申报有关专业承揽的系列资质(《直接申报有关专业承揽系列资质核准目录》详见附件),企业成绩可以用施工总承揽工程中自行施工完结的专业工程目标确定。
申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诚信分一次性扣21分及21分以上的不良行为、工程成绩悉数自行施工完结供给书面许诺并提交作为审阅材料。如许诺不实的,将按照《修建业企业资质处理规则》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则对申报企业予以处分。
二、扩展承揽工程规模。按我市处理权限,对获得我市资质答应,诚信遵法,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诚信分一次性扣21分及21分以上的不良行为,关于具有二级修建工程或二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揽工程规模别离扩展至一级相对应总承揽资质的承揽工程规模。
三、契合本规则的企业可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归纳窗口申报,申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诚信分一次性扣21分及21分以上的不良行为,工程成绩悉数自行施工完结供给书面许诺。经我局核对诚信后,于每月5日在我局政务网公示申报经过企业名单,承受社会监督。如许诺不实的,将由其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并将该企业列入中山市建造工程企业诚信黑名单,半年内不能在中山辖区接受新事务。
四、公示经过的企业,可按扩展的工程规模接受事务并处理修建工程项目施工答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