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规:安全员需具执业资格专包单位全面纳入总包管理!

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5-02-09

  近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一新规将在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有效期延续五年。原有的规定(穗建规字〔2020〕34号)也将在此时废止。这项新规涵盖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目的是加强施工安全,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一块儿来看看这些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根据新规的第5条规定,建筑设计企业必须为每个房屋建筑项目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为了确保项目的安全与合规,安全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这一政策尤其针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的新开工项目,要求至少配备一名项目安全管理员,建筑面积在5万到15万平米的项目需要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而对于15万平米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这标志着我国对建筑项目的安全重视程度大幅提升。

  新规第19条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一定要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按照规定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以进行巡查并填写安全日志。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安全检查的透明度和责任追溯性,也为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提供了依据。

  第9条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职责: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所有专业承包单位一定要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且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如果专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的管理,总包单位则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工整改或提请建筑设计企业暂停拨付工程款。这一规定将有效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新规第11条强调,建筑设计企业为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者,每个项目需建立安全管理架构。项目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受托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这一制度的落实将促使项目负责人重视安全问题,主动承担起维护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而强化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持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要求也在逐步提高。新规明确,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总监将面对更高的任职标准。例如,广东省对项目负责人提出的要求,不仅要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且需满足特定的学历条件。此外,在多个省市,相似的规定也正在推广,意在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新规的实施只是一个开始,长远来看,建筑设计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将定期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做量化评价,优秀单位将得到表彰,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则会受到处罚。这通过行业内正向激励与惩戒机制,将推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全面提升。

  新的规定无疑是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步,真正落实到位,将会大幅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施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广大从业人员而言,提升个人的专业能力,获取相关执业资格,是顺应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的重要举措。面对未来的新挑战与新要求,项目安全管理将更规范与科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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