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业企业资质检查定见的公示

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3-09-09

  依据《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建设部令第22号)、和《浙江省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和资质规范实施办法》(浙建建〔2015〕5号)等文件精力,我局对受理的修建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来了检查,现将检查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7个天然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核定状况有贰言的,请于公示期完毕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状况应脚踏实地,有详细案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应署明实在名字和联系电话。

  修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公路工程总承揽三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三级、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揽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揽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揽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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