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3-10-07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清爽、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应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的原则,满足围挡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围挡高度: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实体围挡;市政(含轨道交通)工程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刚性围挡,不具备设置刚性围挡、围墙条件时可设置临时性围挡,临时围挡由锥形交通路标和可移动护栏组成。
(二)围挡外观色彩、风格样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宜选用园林造型、墙面绘画、绿色植物等点缀措施进行美化,做到整齐美观、安全稳固。(具体设置方式参见《江苏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及《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标准图集(V1.1版本)》)。
(三)应当在围挡(围墙)上发布公益广告。属于公共事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全部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属于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围挡(围墙)设施总面积的30%。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应严格按照最新《常州市公益广告宣传指南》要求发布(下载网址),发布的公益广告应保证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依托围墙墙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得超过3米,依托钢结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得超过6米,与地面连接部分不得透空。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全市受监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进行全面整治,要求9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9月30号前组织抽查,仍未完成整治的工程将责令停工整改。
(一)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市管中心负责所属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围挡和围挡广告整治工作;应将围挡设置,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纳入文明施工考评范围并加强监督检查。
(二)建筑设计企业委托实施工程单位进行围挡设置和管理的,应当足额支付相关联的费用。后九通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应安排参建单位设置临时围挡,并满足围挡设置基本要求 。
(三)实施工程单位应加强施工围挡的日常管理,保持围挡稳固、完好、整洁。围挡外观或主体发生损坏、松动、凹陷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未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围挡整治的,按照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取消智慧工地及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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