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3-11-17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可以少于200万元,而且必须实缴、验资,因此劳务派遣公司的是有注册资本的准入门槛的。
2.经营场所和设施。要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避免空壳公司或皮包公司违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一定要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只有制度先行,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才切实可行。
4.行政许可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名预先登记后,向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待取得许可后再向企业登记等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等事项,否则不允许从事劳务派遣活动。
5. 禁止自设派遣。禁止企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条规定包括企业或其所属单位出资或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也禁止它们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可以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附件的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