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4-01-0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12月25日,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披露,为贯彻落实《周口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投标领域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年以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下列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一) 建筑设计企业违法发包行为。建筑设计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和法规发包。
(二)承包单位转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特别是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承包单位未向项目派驻主要管理人员、联合体中标后一方向另一方转包工程及承包单位通过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转包工程等隐蔽性强的情形。
(三) 单位或个人挂靠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实施工程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四) 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和法规或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五) 企业其他违法承包工程行为。承包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特别是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
(一)问题线索的提供须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的方法》要求,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