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4-02-14
试点项目全面取消施工劳务,总包、专包一定要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自有专业作业企业
今年9月,重庆市住建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实施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扩大了实施自有工人施工的项目范围!文件力度很大!其中明确: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对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要全面实现自有工人施工。
《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实施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9月28日,重庆市住建委、重庆市人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实施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新招投标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项目上自有工人的认定按《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进一步加大试点企业及自有工人激励力度的通知》(渝建管〔2023〕152号)要求执行。
施工单位没有自有工人或自有工人不能够满足危大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的,应将危大工程依法专业分包给具有自有工人的企业,或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备作业资格且有自有工人的专业作业企业。
将自有工人施工落实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所有的环节,明确自有工人配备数量及工种类别,做好施工现场相应文字、数据及现场照片等记录。
危大工程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1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原计费基础上费率调增20%。
自有工人应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方可允许进入危大工程现场作业 。
针对危大工程,建筑设计企业应在招投标前,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明确危大工程应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并要求实施工程单位加强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细化自有工人的工种、人数等内容。在招投标文件中,建筑设计企业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职工教育经费单列,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下浮。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审批危大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时,发现自有工人相关联的内容缺项或自有工人配备数量不能够满足危大工程项目施工要求的,不予审批(签字)通过;
在施工现场如发现危大工程作业人员不是自有工人或未持证上岗,应当要求实施工程单位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重庆市住建委等七部门联合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渝建〔2022〕21号),明确:
一是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
二是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引导小型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成为建筑用工主力军。鼓励支持现有劳务企业加强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合作,通过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转型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控股或独资的自有专业作业子公司。
试点企业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能申请退还。
企业自有工人数量符合《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对专业作业企业和建筑工人的不良行为、不落实安全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况,纳入“黑名单”记录在案,给予诚信扣分,直至取消专业作业企业备案,撤销人员技能等级证书等处罚。
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第2批试点企业的通知》(渝建管〔2023〕96号)
2023年5月24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第2批试点企业的通知》。
一、各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业作业企业备案,加强自有工人培育,大力推行自有工人施工,不断的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二、针对400万元限额以下项目,鼓励区县大胆改革创新,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支持试点企业承建,全面实施自有工人施工,确保质量安全。
三、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试点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和优质优价相关要求。
查看文件全文:《关于印发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第2批试点企业的通知》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当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鼓励建筑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3、引导和支持大型建筑企业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设新时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建立以建筑工人培育基地为依托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建筑工人队伍。
4、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各职业(工种)技能工人技能等级的配备比例要求。
对不能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地需要进城找工作,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
中国建筑法律始终没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现在要革新这个行业是大势所趋。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公司,与施工公司是劳动关系,但真实的情况是,施工公司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因此前几年,农民工讨薪、包工头讨薪极端事件不绝于耳,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之后,施工公司将逐渐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直接获取建筑工人的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等信息。包工头这个中介,或许会慢慢退出舞台中央。
从2016年起,就有不少省份试点取消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设立专业作业资质;
2022年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劳务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实行备案制。
重申一遍,未来的用工将是以专业作业企业为主,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所以不管是农民工,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若不想被社会淘汰,最好顺应趋势,提前布局,谋划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