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4-07-11

  按照《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北建施〔2022〕448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劳务市场行为,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查严防高处坠落、火灾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促生产稳增长保驾护航,推动建筑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我局于2022年9月底组织并且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并对合浦县进行了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了4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的方式共抽查了21个项目,其中市辖区抽查项目19个,合浦县项目2个。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抽检材料、抽测工程结构、查阅设计图纸与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责任人等方式来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1份,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1份,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保障了我市建设市场秩序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从检查情况去看,我市建筑市场基本健康有序,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基本稳定受控。

  1.部分受检项目未按要求定期向建设、监理单位报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

  5.个别受检项目未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1.个别受检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施工全过程结算制度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度”。

  10.个别受检项目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未提供完整花名册、考勤表、农民工合同、工资签领及发放表。

  13.个别项目未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4.部分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等部分管理人员检查时未到场履职。

  9.部分项目的个别专项方案审批手续不完整,缺盖公章或有关人员的审核签字。

  1.混凝土结构质量:部分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未置于相应的结构部位养护;个别项目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较多,楼梯板施工缝夹渣现象较普遍;悬挑板构件厚度不足设计的基本要求;部分胀模凿除后未按方案来修补;部分后浇带未按实施工程的方案进行保护及完全封闭。

  2.钢筋制作与绑扎:存在部分构造柱主筋搭接长度不足,未做箍筋加密;部分项目的局部剪力墙或构造柱钢筋存在偏位的现象;个别项目部分混凝土结构物件的箍筋弯曲平直段长度不符合要求。

  3.砌体结构质量:部分项目砂浆搅拌机处未执行称量制度,现场无磅秤,配合比标牌不具操控性;个别项目内外墙使用不相同的砌筑材料交接部位未设置构造柱;项目楼梯间未按要求满挂网处理;部分不一样的材料交接处未设置抗裂砂浆网;部分填充墙的顶砖未按要求间隔14天后砌筑;部分砌体砂浆不饱满。

  4.质保资料:个别项目未提供混凝土质量缺陷修补记录;部分项目未提供桩基子分部和基础分部验收记录、地基验槽验收记录及基础结构验收记录;个别项目未能提供部分原材料的采购票据。

  5.实体抽检:抽检部分项目楼板的负弯矩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合格、个别墙柱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回弹值未契合设计要求。

  1.安全管理情况:部分项目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能提供对应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或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2.文明施工方面:部分项目外脚手架上堆放杂物及材料,现场材料堆放凌乱;部分项目悬挑层底部未封闭,架体上建筑垃圾过多未及时清理。

  3.脚手架搭设情况:个别项目架体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按要求张拉兜网,作业面架体高度不足1.2米,作业层未按要求满铺脚手板;个别项目悬挑外架钢丝绳吊点设置不规范;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基础不平整,部分立杆基础未硬底化,扫地杆设置离地面大于200mm,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点设置偏少,底层未使用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模板支撑施工情况:个别项目局部悬挑外架悬挑层底部未按要求做全封闭。架体上存在模板、未经固定的钢管等材料未及时清理。

  5.临边洞口防护:部分项目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无保护措施,部分项目采光井部位四周未设置防护栏杆,井内水平防护不严密,部分项目施工电梯楼层停靠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

  6.施工用电和机具方面:部分线路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系统的“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做设置,临时施工用电总箱和二级箱操作通道不畅,部分电箱标识不明确,电线电缆随地拖拉现象较普遍。部分动力电与照明电未分箱设置。

  7.起重机械设备:部分项目物料提升机缆风绳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楼层出料平台的搭设不规范,原有的拉结点已拆除而采取的加强固定措施不符合要求。

  3.部分项目消防交底内容未完善,未说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有几率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未说明逃生的方法及路线.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无消防展示柜,部分项目消防器材展示柜中消防器具缺失。

  6.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个楼梯处未设置消防水枪、消防水带及消防软管。

  2.个别项目未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北海市智慧工地APP进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

  2.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积水水坑周边无保护措施、未设置防溺水警示标识牌,未能提供防溺水整治方案。

  2.个别项目未对进出建筑施工工地运输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司机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

  3.部分工程塔吊、施工电梯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标准要求;个别项目的施工电梯、塔吊无接零保护。

  1.部分项目监理规划未识别本项目危大工程,规划无针对性且多处出现无关内容。

  2.部分项目监理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周检未按要求执行。公司季检通报文件不符要求,缺少检查项目名称等内容,整改回复无相应过程资料。

  3.部分项目监理未认真审核进场特种作业人员,缺少塔吊司机、架子工等人员的复核记录。

  (十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面工作开展方面

  个别项目未全面落实《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在建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建施{2022}115号),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未及时整改。

  (一)本次检查中,喜润·幸福里学府一期12#、13#楼及地下室项目存在实施工程单位及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管理不规范,文明施工方面状况比较差的问题,已达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本级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建管〔2016〕17号)中进行停工处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做通报批评。

  (二)在这次大检查中,部分项目的监理和实施工程单位未根据相关要求报送整改材料到我局进行审核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这些施工、监理单位做通报批评,具体单位信息见附件。

  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将以不良行为信息记入“北海市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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