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 省道-南陶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4-08-13

  07省道,东至规划南陶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设计全长 561.098m,全线m。沿线座,为南陶浜桥(中心桩号 K0+529.5),跨径为 16m+16m+16m,简支梁桥。概算总投资

  2.3招标范围: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省道-南陶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交通工程(含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设计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以全过程咨询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坏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②设计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1.2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有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

  3.1.4具有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2.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承担过市政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 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3.4.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止。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8月12日17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整。

  5.1.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5.1.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出现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没办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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