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官网下载app 发布日期:2024-11-28
诏安县梅岭片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79665898元(含暂列金2000000元),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本项目为城市供水管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665898元(含暂列金20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质量发展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能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公司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①使用符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第(七)项要求的计价软件,导入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或Excel格式文件进行投标报价。②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要求完整记录每条软硬件信息。③分部分项工程每条清单子目记录投标人软硬件信息不少于1条,且不得删除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软硬件信息。④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按照统一规则全文加密,不得篡改软硬件信息。(5)本工程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若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适用于其他省份资质审批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0:00:002024-12-18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1-1116室,邮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