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办理规则

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3-08-03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9日讯, 交通运输部网站周四称,决议对《公路企业资质办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7号)作如下修正:

  一、将第九条修正为:“交通运输部担任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别独立大桥专项、特别独立地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担任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作业。”

  二、将第十条第三项删去。三、将第十二条删去。四、将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条件中的如下内容予以删去:

  公路工程修正如下:一)甲级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 二)乙级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三)丙级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水运工程修正如下:一)甲级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二)乙级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丙级监理资质条件中“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条件中“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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