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包特级资质标准迎重大调整

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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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施函[2017]32号),对200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大量修订,要求各地提出意见,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反馈。

  3、取消对企业工法/专利、获得奖项或主编标准、企业内部信息化的指标考核。

  4、修订承包范围,取消了对可互认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规定,取消了“限承担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定。

  5、针对建筑工程,取消对“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的考核。

  2、信用考核。(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申报公路/港航/铁路资质的企业,另有信用考核。)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由营业收入的0.5%提高到0.8%以上。

  新的“资质标准”,门槛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相信看完之后,会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上一版本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还要追溯到10年前的2007年。

  《特级征求意见稿》与2007年版本相比,总体来说标准在简化,标准内容进一步能够真实体现企业总实力,减少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空间。

  说明:红色代表新增,蓝色代表调整,灰色代表取消,住建部原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估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申报铁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级信用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规定要求的代表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

  、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中去除)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中去除)

  、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6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9座以上;

  并承担下列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3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中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深度≥50米且单项面积≥2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渗墙1项,或深度≥50米且单项面积≥1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渗墙2项;或安装超大型闸门1项,或安装大型闸门3项。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

  、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的采矿和选矿工程;

  、煤矿立井300万吨/年以上且深度800米以上、净直径7.5米以上或煤矿斜井500万吨/年以上且长度1500米以上或5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第1类和其余11类中的4类工程的主体工程承包业务,且必须承担过下列钢铁(第2至第5)、有色(第7至第8)、建材(第10至第12)中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单项合同额20亿元以上的冶金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或境外冶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近10年承担过5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应包括下列5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或者5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10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或500万吨/年以上成品油或80亿立方米/年以上天然气等油气管道输送工程,且管道长度100km以上;

  、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常减压生产装置或与该工程配套的加氢生产装置;

  、80万吨/年以上乙烯或50万吨/年以上合成氨或10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工程,或者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单项合同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总承包,或者单项合同额2.5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学工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学工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近10年承担过下列8类中的4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至少有第1类和第7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第7类工程业绩,不得同时用于其他6类指标考核。

  、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

  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工程中的任意3项以上的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2项以上;

  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

  、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

  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技术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学工业、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技术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1什么是现代煤化工/煤炭深加工?1.2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产业流程图

  2.3 2014年之前原油价格高位运行以及对未来原油价格的看好2.4涉足中国新型煤化工的企业背景

  2.1现代煤化工四个专项规划名单及侧重点分析2.2文件制定与发布背景2.3文件制定的原则和目标

  2.4环境准入条件趋严对现代煤化工行业的影响2.5文件调整,煤炭净调入省份布局现代煤化工从“限制”到“允许”

  2.6现代煤化工环境准入条件参考的7个标准2.7文件加强VOCs管控,或成现代煤化工发展“拦路虎”

  2.7 水资源将成为现代煤化工进入的门槛,坚守“三条红线 明确了哪些地区适宜或禁止新建煤化工项目

  (二)点评与解读2.1煤制化学品有关政策4个现代煤化工专项,2个石化专项规划

  2.1项目审批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省级政府为主线不同现代煤化工项目审批权限不同

  2.1改变煤化工环评“一审独大”的局面2.2 违法成本提高,制约未批先建煤化工项目

  2.1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2.3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路条”被取消

  2.1 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2.2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能源供应增量主体

  2.3 “十三五”煤制天然气的建设加工重点将位于新疆、内蒙、山西三个省2.4煤制油和煤制天然气被列为国家“战略储备”

  2.1整体看来,这是一份“进”中求“稳”的规划2.2相比“十二五”, “十三五”天然气规划的变化

  1.2 煤炭清洁技术创新完成时间路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目标1.3.1 2020 年目标

  2.2 现代煤化工废水“零排放”技术方面的要求在2020-2025年完成试验示范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1.1《煤制合成天然气》(GB/T33445-2016)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

  2.1《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178-2013)

  2.4《GB 32048-2015乙二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5《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中对现代煤化工产品的能耗和能效要求标准

  1.7.1煤制油经济效益情况1.7.2 煤制烯烃经济效益情况1.7.3 煤制乙二醇经济效益情况1.8 “十三五”现代煤化工产品规模目标要达多少??

  1.11现代煤化工定位能源替代,油品和天然气定价模式如何?原油运行高低是如何被传递到现代煤化工,进而影响其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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