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展开2023年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确定作业的公告

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4-02-20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展开生机的告诉》《水利工程建造监理规则》《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水利部决议展开2023年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确定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作监理等三个专业的初次和提高资质等级请求。鉴于生态环境部安排施行的建造项目环境监理试点作业已完毕,水利工程建造环境保护监理作业将有调整,暂停受理和批阅水利工程建造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历请求(初次请求)。

  4.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含名字、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

  5.近三年承当的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点评定见。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从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视点合理优化调整请求资料,并对请求资料作出解说和明确要求。

  1.第3项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指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或其他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文件;撤销收取“技能担任人录用文件”。

  2.第4项资料,“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含名字、身份证号码)”已并入第1项资料,不独自供给;“监理工程师”指本单位请求资质对应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包括技能担任人;“社会保险凭据”指请求当月之前三个月(2023年8月至10月或9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资料。

  3.第5项资料,“近三年”指2020年1月至2023年11月;“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合同书”应将工程等级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与其他请求资料同时提交。

  4.初次请求资质的提交第1至4项资料;请求提高资质等级的,提交第1至5项资料。每个请求事项需供给上述要求的请求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5.人员和成绩确定等事项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确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19号)。

  水利部行政批阅受理中心一致受理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确定事项请求。请求单坐落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登陆水利部政务服务渠道(在线提交电子请求资料,可不提交纸质请求资料;也可到线下服务窗口(地址附后)提交电子或纸质请求资料。

  水利部收到请求资料后,5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对受理的请求单位出具受理告诉书。水利部在法定时限内(行政许可20个作业日,专家评定40个作业日,公示7日,安排听证〔如有时〕20个作业日)作出行政许可决议,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对有关请求单位颁布资质等级证书。

  (一)水利部将经过水利部网站和全国水利建造市场监管渠道对请求单位承认的单位基本状况、技能担任人状况、其他专业方面技能人员状况、监理成绩状况等首要申报信息予以公示,承受社会监督。

  (二)请求单位在水利部政务服务渠道上在线填写《水利工程建造监理单位资质确定请求表》时,“四、技能担任人基本状况”和“五、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状况一览表”中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名单将经过调取水利部政务服务渠道的人员注册信息主动生成,请求单位理应当从中勾选请求资质所需的人员。

  (三)请求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实在性、精确性担任,保证资料完好、实在、精确。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的,水利部将不予受理或许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正告,请求单位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请求资质,记入请求单位不良行为记载信息并在全国水利建造市场监管渠道公示。

  (二)服务窗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机关东楼一层),邮政编码: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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