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3-08-14
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我部近期安排对请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请求资料进行检查,现将申报企业名单、申报信息,以及新请求与严重改变企业的专家检查定见予以公示,承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商场信誉信息处理体系“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公示”模块中检查()。公示时刻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申报信息虚伪,均能够书面形式向我局告发,逾期不予受理(邮递的资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对,告发资料应内容详细,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告发需加盖公章,个人告发需签署实在名字。关于在资质申报中招摇撞骗的企业,我部将依据有关规则予以处理。如申报企业对专家检查定见有贰言,请于7月4日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商场信誉信息处理体系,经过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网上处理模块提交陈说请求,逾期不予受理。资质连续检查期间,申报企业原资质依然有用。
郑重声明,我部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受理、检查、公示、陈说、公告、打印证书等作业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托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检查名义展开有关活意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