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4-06-08
某院区综合整治(围墙新建和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某院区综合整治(围墙新建和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YK01-G1149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批准建设,建筑设计企业为某单位 ,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根据招标人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如果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拟建场地清表,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整修某区域旁边的环境,整修面积约5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最重要的包含东北区域新建学员宿舍至服务保障中心沿线、南大门西侧至某小区沿线以及科苑小区部分围墙,针对围墙不同病害情况,采用清表粉刷、砂浆挂网、锚杆加固和新建铁艺围墙等方式来进行整修改造;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检验收取规范等进行实施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6.4 造价计算要求: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建设价格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方面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有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甲级”(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①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允许超出60周岁。
②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一定要符合《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上的要求”的规定。
③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定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④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可以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要换掉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能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与工程建设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
③项目经理在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近三年承担的单项签约合同价4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或维修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1类似工程业绩”。
(4)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建设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有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5)施工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6)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质量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有效投标人均能参加评标。
5.2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审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
6.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应贴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