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体化及剩余土石方处置-招标公告

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4-08-17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体化及剩余土石方处置已由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3〕192号、罗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罗交建(2023)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剩余土石方处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体化及剩余土石方处置起点接国道G104线,之后路线沿九溪村南侧山坡展线m)绕避应德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于三溪水库上游建三溪大桥(127m)跨越河沟、道路,在后路村尾沿现状路左侧布线,爬坡至垭口后拼宽旧路至终点,与现状X143线平面交叉,顺接西兰乡双向四车道市政道路,终点桩号K7+973.759,设置长链158.44米,路线公里,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9.5米、20.5米(双向四车道)的设计标准做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为72956.9470万元,工程建安费暂定金额为56005.1298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建安费最终以审核后的施工图纸,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根据审核后的施工图纸编制预算造价,并经罗源县财审中心审核确定的预算造价,按照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本项目的工程建安费(即合同价)。根据初设单位结合地勘报告计算,本项目扣除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平衡需要的土石方外,还剩余土石方约126万方,上述土石方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根据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土石方市场行情报价分析评估并结合县政府的指导意见,本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收益最低限价(报价底价)定为4500万元,按上述方量包干竞价,投标人自负盈亏,一旦中标,土石方量以最终实际剩余土石方量包干,最终实际剩余土石方量不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设计变更造成土石方量变化等,招标人概不负责;剩余土石方处置收益以投标人剩余土石方处置的中标金额为准,处置的收益归县财政所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有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体化及剩余土石方处置包含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剩余土石方处置,以及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包括但不仅限于:

  (1)负责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有:施工图需要的详细勘察、定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根据施工图审查后的施工图纸编制预算造价(含工程量清单),送罗源县财审中心审核确定;设计单位配合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预算造价审核及相关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等。

  (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工作,范围有: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施工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3)负责本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根据初设单位结合地勘报告计算,本项目扣除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平衡需要的土石方外,还剩余土石方约126万方,上述土石方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根据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土石方市场行情报价分析评估并结合县政府的指导意见,本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收益最低限价(报价底价)定为4500万元,按上述方量包干竞价,投标人自负盈亏,一旦中标,土石方量以最终实际剩余土石方量包干,最终实际剩余土石方量不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设计变更造成土石方量变化等,招标人概不负责;剩余土石方处置收益以投标人剩余土石方处置的中标金额为准,处置的收益归县财政所有,竞价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应提供契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文件。

  (1)勘察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勘察成果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且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判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②完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判标准》(JTGF80/1-2017)合格及以上标准。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勘察设计资质:勘察应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测考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应分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福建)”()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三家(施工资质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20: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4年1月9日09:3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没办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若有),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等媒体上发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莲花西区21号罗源县交通大楼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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