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3-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测考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开放民航工程设计市场,增加有效供给,提升工程设计水平,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放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通知》(建市〔2017〕6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通知》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民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指标进行了简化:
下调原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配备标准,降低了供给总量相对不足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要求,注册的人员数量比修订前减少了2/3以上,行业资质规定要求的人员总数减少了1/3以上;
调整原民航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乙级设计企业申请升级时,主导专业非注册的人员的个人业绩,不考核其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的要求。
二、《通知》规定,现有民航工程设计的行业、专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其承接经营事物的规模以原资质许可范围为准。企业在证书有效期满前能申请直接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供油工程专业资质能申请换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
三、《通知》明确了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民航供油工程设计业务,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相应设计单位全面开放民航供油工程设计,同时明确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根据规定承担对应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业务。
四、《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民航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民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民航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航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