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核准11家建企升特!16家升特不予通过!资质审查已有调整

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4-07-02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八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9月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3〕15号)。

  7月3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1家建企成功晋升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

  第七批全部名单:祝贺!1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公布2023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7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共计16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其中12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

  第六批全部名单:祝贺!16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刚刚公布2023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6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共计13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其中12家都是建筑工程。

  第五批全部名单:祝贺!13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公布2023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名单

  4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5家企业成功“升特”。

  3月23日,住建部公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9家企业成功“升特”。

  2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1月1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施工资质公告:144家企业,144项资质(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3家,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106家,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17家)。

  目前,新版资质标准未正式出台,资质改革还在进行中,小编整理了关于资质申报等方面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测考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3年度第八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情,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础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7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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