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4-10-16
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造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连续作业的告诉》(建办市〔2023〕47号),关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开展生机的告诉》(国发〔2021〕7号)决议撤销的建造工程企业资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经研讨,关于省级资质批阅权限范围内的修建业企业,即日起在参与招标、承包工程时,经查询“全国修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渠道”,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意相关资质最低规则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能够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运用。
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造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连续作业的告诉》(建办市〔2023〕47号),关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开展生机的告诉》(国发〔2021〕7号)决议撤销的建造工程企业资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经研讨,关于省级资质批阅权限范围内的修建业企业,即日起在参与招标、承包工程时,经查询“全国修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渠道”,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意相关资质最低规则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能够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