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3-09-08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2-11-17 18:13:30 6931次浏览
导读: 在农村盖房子,也要办房产证,手续如下:①《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填写,由建房户申请;②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签字,并盖上自己的印章;③对乡镇进行初步审核,并承担土地调拨工作;④按规定,由乡镇、乡镇定期张贴公示初步审查结果;
在农村盖房子,也要办房产证,手续如下: 1.《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填写,由建房户申请;
6.《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发放,由县政府地税局负责办理房屋担保业务;7.建造者在开工之前向镇政府汇报,由镇政府实地检查、打桩、定位、施工全过程;9.由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按规定发给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10.房屋业主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自建(农舍)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雇用他人建设的自建住宅。在我国,自建房屋是传统的建筑形式,特别是在农村,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以自建的形式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不得在规划区域之外建造房屋。此外,在实行住宅政策之前,许多单位都以集资自用的形式,来满足公司职工的住房需要。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自建的程度也在不断地增加,江浙地区的住房种类也在日益增多。(一)农村居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农村居民要申请宅基地,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农民年龄一定要达到18岁,并满足分家的要求;二是农民住房要与用地、用地、城镇用地、城镇建设等有关政策相适应。三是实行农民住房建设的限制,将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的限制建筑面积限制在180平方米,而耕地的限制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要坚持“一户一基”的原则;五是在农村,农民在房屋租赁时,将其原房屋出售,并再次申请,不得予以核准;六是禁止农村居民和个人在农村购置农村房屋。(二)农户在建设房屋时,应遵守下列各项原则: 农村居民在建设房屋时,要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地,能利用的不能占好的,不能占好的,不能占的,不能占,要用的要办出让。(三)农村建设用地申请新的审批手续: 1、农村村民建房,应先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3、由国土资源局、镇社保局到现场对申请人的资格、拟用地的适宜性等进行初步审查;4、公示期满后,对符合“一户一基”的用地户进行审核检查,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按照有关程序报市政府)。5、宅基地审批后,由国土所及镇社保局到现场审批,并签发“一书两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6、村民住宅竣工后,由国土资源所现场核查土地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做,并发给合乎条件的建房户。以上就是有关于农村建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以及扩充信息的有关的资料,相信通过上面的分析都有了一些了解,希望能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