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3-09-19
保修期内,开发商不履行保修责任怎么办?保修期内,开发商注销、歇业、解散、破产了怎么办?自3月1日起,我市新建物业的业主不用怕啦,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无法修房时,业主将可申请启用保修金!
记者获悉,下列三种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不得使用保修金做维修:因业主不正确使用或者擅自改动房屋建筑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物业质量上的问题;非开发企业建设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物业质量问题。
为防止物业服务企业和房企不作为,细则规定:发现房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向房企报修的,因拖延报修而造成的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因开发企业不积极履行保修义务,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开发企业承担对应责任。
细则规定,开发企业交存的保修金自保修之日起,在保修金专户内的存储最长年限为5年。存储期间,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足额交纳保修金的开发企业积极履行保修义务,开发项目未发生使用保修金情况的,保修期满2年后,可向维修资金中心申请退还与2年保修期工程相对应的保修金本息,退还的本金按开发企业交存保修金总额的50%计算。
保修期满5年后,保修金专户内的余额由维修资金中心在30日内退还开发企业。
1.开发企业接到报修后,应按相关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向报修人出具报修受理单,明确现场核实、实施维修的具体时间及保修联系人。
2.一般保修项目,开发企业应在2天内派人到现场检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应约定实施维修的具体时限并组织维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极度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时,开发企业在接到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施工队伍到达现场组织抢修,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在保修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开发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因注销、歇业、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义务的,可按细则有关规定使用保修金。
4.符合使用保修金条件的,报修人应持开发企业出具的报修受理单或其注销、歇业、解散、破产相关证明材料向维修资金中心提出保修金使用申请。
5.维修资金中心收到保修金使用申请后,应进行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可使用保修金维修;未按规定、约定期限履行保修责任,经维修资金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承诺保修的,要明确具体保修期限,仍未保修的,允许报修人使用保修金维修。
6.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时,开发企业已注销、歇业、解散、破产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可先行垫资维修,并保存相关证据,在责任认定明确后,可使用保修金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