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国际官网/市政工程 发布日期:2023-10-11
关于举行“2020版《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修订中心亮点、要点条款宣贯解读暨新形势下EPC工程总承揽项目全过程实战”高档培训班的告诉
2019年12月31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揽办理办法》([2019]12号)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建造职业的变革开展进入了簇新的新阶段。《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则:“引荐运用由住宅和城乡建造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
为辅导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和相关法令、法规,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商场监管总局对《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试行)》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
住建部出台的《工程总承揽(EPC)计价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给出了EPC计价的全体思路和全体结构,但细化的、可操作的详细计价办法和办法仍有待于进一步探究和完善。为协助相关单位进一步探究2020版《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修订中心亮点、要点条款的内容,了解EPC工程总承揽系列标准、职业方针和管控办法,共享工程总承揽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我会决议举行“2020版《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要点解读暨新形势下EPC工程总承揽项目全过程实战高档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中国世界工程咨询协会主办,北京市金培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科启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详细承办。请各单位活跃安排本单位及有关人员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1、各地方政府有关建造规划、工程办理、商场监督办理等建造项目监管部门,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工、监理单位和建造工程买卖、出资项目评定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办理、合同办理、工程建造项目建造、开发、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
3、各建筑规划、施工、设备资料供给、分包等企业领导、项目经理以及从事招标报价、合同商洽、合同办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工程总承揽相关人员;
2020《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合同(演示文本)》起草组副组长,中国世界工程咨询协会特聘专家,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造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暨建造工程论坛副主任;高档工程师、土建一级项目经理、土建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世界工程高档项目经理(B)、政府和社会资本协作高档项目咨询师、出资分析师。
教授级高档工程师,国家工程建造项目办理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对外承揽商会专家委员;国标《建造项目工程总承揽办理标准》、《建造工程建造项目办理标准》首要起草人、主编专家,《工程总承揽办理办法》首要审阅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