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国际官网/市政工程 发布日期:2023-11-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2)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出示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具有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未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没办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对应后果。
3.3、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4、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土山机场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311室;联系人:董陈;电话:。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法律法规,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有关的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线;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