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国际官网/市政工程 发布日期:2024-11-01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锌粉厂至大坪垭联网道路工程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投资〔2024〕133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略阳县交通运输局以略交发〔2024〕153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对外招标
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锌粉厂,终点位于大坪垭。 2.工程规模:路线公里,全线米。主要工程量:开挖土方1576m3,现浇混凝土边沟598.88m3,M7.5浆砌片石挡土墙3295.05m3,C20片石砼332.52m3;路面垫层26886.95m2,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3279.15m2,钢筋7.2531t,路肩661.43m3,错车道855m2;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42m/22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42m/7道;波形钢板护栏5200米,混凝土护栏10米,道口标注24根,铝合金标志牌13块,凸面镜7块。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其他: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2.6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挡土墙工程、护栏、标志牌、交安工程等施工图批复全部工程内容。
3.1 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锌粉厂至大坪垭联网道路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实施工程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类似公路建设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1个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类似公路建设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经历,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1个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类似公路建设项目业绩的项目总工经历,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一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单。
3.7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贪污贿赂等不良记录,并对近三年无行贿记录做出承诺。
3.8 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外省、外市登记注册的施工公司须提供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示的无拖欠工资证明原件,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报备。
3.9 本项目企业和主要人员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网查截图为准。
3.10 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路局最新的信用评估结果列为信用评估D级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以投标企业承诺书和网站截图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至2024年11月05日 00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12时至14时休息),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一环路友谊公司院内二楼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测考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起至2024年11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投标人须将投标确认单、联系电线.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第二开标室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同时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逾期未上传或未依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线上线下电子招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一旦电子化流程出现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线上交易没有办法进行时,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转为现场纸质方式来进行。 5.6 开标环节因投标人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没办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