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26
10月18日,毕马威中国发布《“一带一路”实践与观察》报告。报告建立了国别分析比较模型指标体系,考虑了影响企业投资和运营的主要的因素,涵盖经济发展、政治与社会环境、政府效率、贸易与投资发展状况、基础设施发展状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五通指数等多个角度,包括五大类、十六个指标。
报告指出,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投资时,无显性的市场准入限制条款并不代表就会获得国民待遇,企业还需要重视隐形的市场门槛,企业就必须全面、深入地研究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督管理政策,包括产业政策、税收优惠和各种政府补贴等。
报告还建议,中国企业在选择“一带一路”合作伙伴时可以重点考虑两类企业:一是在当地具有影响力且拥有丰富运营经验的企业;二是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或者是积极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府高层建立了长期、良好关系的企业。
毕马威亚太区及中国主席陶匡淳表示,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走向了国际实践,从理念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为中国公司可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服务空间和投资空间,也为相关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推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以及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了中国力量。
目前,毕马威中国的内地及香港办公室已在80余个与中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协助中资企业实施项目,涉及近30个行业、2000多个细分服务项目,报告首次提出了“一带一路”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加速实施产业转型、提质增效,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并逐步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品牌形象。”毕马威中国客户与业务发展主管合伙人江立勤表示,参与“一带一路”的企业,未来的重点是如何把运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将在“一带一路”中发挥更多作用,除了绿色化、数字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当地、为当地”,扶持当地企业未来的发展,中国企业要在运营方面做好挑战准备。
报告显示,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主要面临两方面的挑战。首先是交通运输等基本的建设“硬”设施的不足,导致人财物等资本要素流通不畅,贸易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的挑战则来自“软”条件的约束。部分“一带一路”国家存在治理能力较弱、政策不稳定强、法治不健全、安全形式严峻等明显问题,营商环境总体较差。此外,现有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主要以发达国家为主导,未最大限度地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也使得部分沿线国家在全球化的竞争中缺乏优势。
报告指出,近年来,随着全球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一带一路”倡议的基建投资方向也正逐步从传统型向以数字化为代表的新型基建转变。此外,各方也在积极对传统基建如港口、铁路、道路、能源、水利等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中日韩数据港”、“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化”中欧班列等一批重点项目通过务实合作打造示范效应。
报告还建议,在筹划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方案前,中国企业应深入调研项目可能涉及的税收及外汇管理制度,并通过合理的合同拆分设计最优EPC项目执行方案。在进行项目筹划时,公司能够考虑由位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法律实体承担EPC项目中的设计、采购、建设等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务当局认为EPC项目是一个整体,其中设计、采购和施工三部分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因此有些国家税务当局会将EPC合同下的所有境内和境外利润,都视为总包商(或其在当地的常设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当地的EPC项目利润,以此作为应纳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毕马威全球、毕马威中国、中国业务发展中心中国业务负责合伙人李瑶表示,从投资形态来说,过去是以并购和宗地投资为主,未来将会看到更多的绿地投资,但绿地投资也会有新的变化,传统的绿地投资更多的是EPC,现在的EPC已经慢慢向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转变;所以,从全生命周期来看到的话,以前更着重于在投资端,未来会从投资扩展到后期的运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