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11
本次招标项目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发改交通〔2022〕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名称)以交公路函〔2022〕3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 赣交许字〔2023〕第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法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0%,由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剩余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出资比例),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路线公里,全线处(其中原址利用互通4处),改建服务区3处,新建服务区1处,原址利用服务区1处。项目总投资222.31亿元。
项目沿线个收费站(新余东收费站、新余收费站、新余西收费站、下浦收费站),翻新改建7个收费站(黄土岗收费站、彬江收费站、宜春收费站、西村收费站、芦溪收费站、湘东收费站、萍乡收费站),新建1个服务区(下浦服务区),翻新改建3个服务区(新余服务区、宜春服务区、萍乡服务区),新建1个养护工区(新余养护工区),翻新改建1个养护工区(彭高养护工区),新建2处路政用房,翻新改建1处交警用房,新建1处通信分中心。
原址改扩建段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单侧分离式路基宽度20.5米,两侧分离式路基宽度2×13米;新建复线段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全线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 1/300, 其他桥涵、路基1/100。新余互通连接线、宜春东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其余连接线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保修期60个月。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1月。
截至2023年8月21日24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公路施工公司房建(序列名称)序列信用评估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截至2023年8月21日24 时00 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3.1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B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C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1 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0 个类别投标,最多可通过 0 个类别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 AA级的投标人在Ⅰ类中最多可投 2 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在Ⅰ类中最多可投 1 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在Ⅰ类中最多可投 1 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在Ⅰ类中最多可投 1 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1 个标段;
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投标人在Ⅰ类中最多可投 0 个标段,且在该类别中最多可中 0 个标段;
3.3.3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 AA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类别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也许会出现该类别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 月21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类别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类别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Ⅰ类别投标人近5 年(指2018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1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交通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