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汇总版【最新版】

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24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源自文库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实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根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规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技术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编者说明:以上为当下仍在执行的2007版特级资质标准。2017年6月,住建部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多项内容有较大变动。如要求“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对建筑工程类别的工程业绩增加“工程总承包”、“预制装配式”考核。因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故暂未列入。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学工业、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技术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安博官网|下载app 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2409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