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05
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包含中标提名人),对评标成果有贰言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贰言,招标人自收到贰言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成果提出贰言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贰言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招标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以为招标招标活动不符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招标人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处理贰言问题的,能够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分投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投诉处理的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归纳办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许在生意生意渠道中建议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生意网→生意主体登录→事务办理→投诉),一起提交有用头绪和相关证明资料。提交投诉书一起提交有用头绪和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或未提交有用头绪和相关证明资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