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05
为切实加强全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凤凰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加强全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张家港市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凤凰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对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工程和违法施工行为,规范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共同保障全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小型工程:按规定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建设工程(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施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具体包括: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以下统称“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在公共区域进行的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特定安全风险且依法无需许可审批的小规模非工程建设类生产作业经营活动。具体包括:1.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建设项目业主和实施工程单位,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要采取
属地负责,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指导”的原则,督促业主和实施工程单位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
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科):负责建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对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综合指导职责。安监科负责全镇工矿商贸领域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抓好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做督查、督办和考核。2.
,落实辖区内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常态化监管,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巡查发现、备案、安全交底、检查等工作,备案信息及时上报各行业管理部门及镇安委会办公室;⑵
村级专职网格员对辖区内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施工行为或建设项目,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立即上报该行业主管部门,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抄送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3.
对全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的对上沟通衔接,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指导;协助受理建筑领域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投诉举报,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核实查处;开展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对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实施工程单位安全员和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⑵
负责镇政府投资实施的房建项目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科负责镇政府投资实施的景观绿化、市政公用、各类管线工程、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等领域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房屋征收科负责全镇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下或无法履行报建手续的房屋拆除工程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村镇科负责农户建房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4.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科学技术人才科负责凤凰科技创业园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招商科负责外资企业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旅游与服务业发展科负责旅业,餐饮行业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⑵
管理工作;负责镇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领域的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与安全管理工作;⑵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其他各部门移交的各类违反安全要求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⑵
负责做好镇宗教活动场所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文体事业科负责做好文化娱乐场所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台账收集和安全管理工作;⑵
管理工作;督促并指导相关施工公司加强安全施工,组织并且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9.
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据各自职责分工、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四、主体责任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活动,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⑴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特点、现场位置等,正确判断和预测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存在的潜在隐患,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及风险要及时停工整改。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⑶
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前应到属地的村(社区)报告情况,并按规定收集工程安全备案信息。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及时对本辖区各类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进行登记。备案信息由村(社区)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科将相关备案信息分类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2.
的安全报备受理单位,应对建筑设计企业或业主(以下统称“备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来形式审查:对符合备案规定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应当于当日一次性告知相关情况,待修改完善符合相关规定后予以备案。备案的同时,应通过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告知书、发放安全生产指引等多种方式,督导备案申请人按照本细则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
各村(社区)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认真记录安全事故隐患及跟踪督办整改情况等。(三)隐患整治
发现未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擅自进行小型工程建设或零星作业活动的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指导其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同时向本单位报告;对拒不执行停工的,逐级上报镇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置。2.
考核制度。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成立考核小组,对全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格外的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并且开展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整治工作。2.
强化部门协作。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又要密切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合成作战。对一些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及时协调、明确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合力。3.
狠抓监管执法。各村(社区)、行业管理部门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对违反法律法规企业,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门槛,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
严肃考核追责。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把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导致发生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经营单位和监管人员责任。
附件4,凤凰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docx附件3,凤凰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