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20
截止2018年11月,收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渠道的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资质的企业共有107家,在全国9万多家建筑业企业中,可谓是百里挑一!
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资质的请求条件可分为四个维度,分别是企业资信才能、企业人员要求、科学技能水平缓工程成绩要求。详细来看:
2)技能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能办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历;掌管完结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揽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能工作或甲级规划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揽项目。
3)企业已树立内部局域网或办理信息渠道,完成了内部工作、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树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归纳项目办理信息体系和人事办理体系、工程规划相关软件,完成了档案办理和规划文档办理。
建市 [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规范“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造相关的,可以推进企业技能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用专利8项以上,其间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能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造国家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近十年承当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共用工程的施工总承揽或主体工程承揽,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建筑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建筑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建筑内径5米以上地铁地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建筑地下交通工程3万平米以上,或建筑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建筑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建筑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建筑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7)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归纳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管线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共用工程建造项目1项以上。
从企业的区域散布来看,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只要20省和4个直辖市有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企业,其间4个省份都只要1家。湖北、北京和上海是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特级公司数排名前三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