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09

  本招标项目 2021年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产金额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净月新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3.1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有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3.10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11一标段至四标段: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 202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②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500元,二标段1500元,三标段1000元,四标段500元,五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5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7万元;二标段13万元;三标段7万元;四标段4万元;五标段9万元。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标段: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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