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5-02-24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知》明确,核查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工商注册和参与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并公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核查标准。
《通知》指出,核查方式为对于资质标准和资质规定有注册的人员要求的专项资质,采取系统自动核查方式。对于资质标准无注册的人员要求的专项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方式。各市(地)、哈尔滨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工商注册的具备该类别专项资质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或职称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动态核查,核查次数每年不可以少于1次,核查数量不能低于该类企业总数的20%。对于参与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外省企业的该类别专项资质,以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发布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准。
对于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格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的资质,采取重点核查方式。
《通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理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工程招标投标、直接发包、专业分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依据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专项资质,审慎选择该项资质已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可以将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该专项资质查验方式、时间节点等,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资质动态核查和结果应用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动态核查管理程序,落实动态核查责任,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切实保障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地)、哈尔滨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本地区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总结。
“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习出席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线时,伴着热烈的掌声,习走进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同来自各行各业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规范》对头部防护所使用的安全帽一定得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明确。虽然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出台,劣质安全帽本应再难有生存空间,但一些网络站点平台上仍然公开售假,安全帽合格证也在网上随意买卖;一些已明显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仍被作为“特价产品”公开售卖……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发布通知,明确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引入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进行智能辅助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