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大明镇人民政府渭南市华州区大明镇孙堡村、寺王村地质灾害简易排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14

  渭南市华州区大明镇孙堡村、寺王村地质灾害简易排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22层2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孙堡村、寺王村地质灾害简易排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逐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声明;(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10)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班时间: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8:00:0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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