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精品工程 发布日期:2023-12-08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做多元化的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
2)实施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别的条件,按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
A、参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供应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执行,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
9)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10)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磋商响应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指南》。
供应商进入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点击“供应商”图标,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具体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上传成功,并于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递交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提供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
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
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3、截止时间:2023年
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单位2023年度(第59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