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精品工程 发布日期:2023-09-19
建设部近些年年年都会发布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包括在今年也发布了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
2020年3月26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2019年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统计如下:
2021年3月25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2020年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统计如下:
2022年3月29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内容要点如下:
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不得规避招标。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大力整治发承包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加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各地要抓紧完成“两违”专项清查,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采取措施,分级分类妥善解决。要全面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责权,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将实施方案报送我部。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要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我部将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地区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随后辽宁、福建、江西、四川、海南等各省住建厅也相继发文,打击“三包一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看来有关部门真的要动真格的了!建筑企业还是得要有自己的资质,挂靠资质风险太大,不是长久之计!
住建部此前已发文通知,为有效衔接新老资质标准,停办60多项三级/丙级等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劳务资质备案制推行事后审核,企业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后,无需等待审核,主管部门会当场办理备案手续,核发建筑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后续再进行审核。
目前,住建部暂停了施工三级资质首次、延续、增项等的办理,不过,企业仍可对资质进行升级。包括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目前都在正常受理中,欲提升资质的企业仍可办理!
如果建企想趁改革过渡期提升竞争力,依然可通过收购拥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壮大自身在建筑资质方面的软实力。收购前,应全面掌握转让方的财务、信誉、施工工程质量、资质证书等重要信息,避免后续纠纷。
目前已停办的建筑资质,其证书有效期已统一延续至新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持有这些资质证书的建企在新资质标准下发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换证。其他资质按住建部发文已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