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中国官网 发布日期:2023-08-04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收购监督管理处印发《关于对收购署理组织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收购方针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其间指出,辽宁省财政厅在对2022年1月至7月的省本级政府收购项目收购公告、收购文件核对中,发现有30家署理组织存在关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的项目违规收取招标(呼应)保证金或关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的项目回绝供货商以保函方法提交招标(呼应)保证金等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收购方针违规景象。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收购社会署理组织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告诉》(辽财采规[2019]5号)规则,辽宁省财政厅决议对相关署理组织予以记分处理。
《通报》着重,请各收购署理组织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展开收购活动。辽宁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对政府收购活动监管力度,关于往后再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