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中国官网 发布日期:2024-06-27
1、本合同所称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对甲方中标项目,乙方对外以甲方的名义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管理,对内作为独立的管理主体对甲方负责,并自负盈亏。目的是促进项目管理效益,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2、签订本承包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本项目管理承包合同确定。
3、 项目是指以甲方名义投标并中标,甲方应按投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完成的由业主、总承包或上一级分包发包的工程项目。
为促进甲方项目规范、有效地管理,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中标项目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1乙方应为甲方员工或曾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甲方服务三年以上,曾参与至少三个项目或担任至少三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1.2 乙方应按承包项目金额的 %向甲方提供保证金,但最低不能低于 万元,以保证承包项目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
2.2项目为乙方申请投标项目,或虽不是乙方申请投标项目,但乙方对项目已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
3.1 乙方可以甲方项目经理的名义进驻工地,与项目业主方或总包方或上一级分包方、协调、联络和开展施工。
3.2 乙方可以按项目业主方或总包方的要求成立项目部,项目部人员组成由乙方决定,由乙方承担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乙方应对项目组人员的行为负责。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项目组人员的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险、意外险投保情况向甲方提供。
3.3 乙方应通过合同等形式聘用施工队或实施工程人员、采购原材料、租借建筑施工器具。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合同及资料。
3.4乙方应保证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施工队或所有实施工程人员应加入劳动保险和投保意外险,并确保不出现工伤工亡事件,确保不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工人聚集闹事事件。
3.5 乙方应谨慎保管与组织施工活动有关的合同、资料,并在项目清算时移交甲方。
4.1 如承包项目需刻制印鉴,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并报备相关印鉴;乙方应谨慎保管和使用相关印鉴,并对印鉴的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不得私下刻制印鉴,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4.2乙方承包的项目单独建帐,并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用银行账户;专用银行账户网银U盾由甲、乙方各持一个;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或给出明确意见,甲方对乙方的付款申请可作必要审查,但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对外付款。
4.3乙方负责催收应收款,支付应付款;在项目承包期间(清算之前),乙方应以支付实施工程人员或施工队的工资、供应商材料款及施工所需机具设备等费用为主,应严格限制向乙方本人或关联企业支付(不允许超出之前项目总收入的 %)。
4.5 为了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推进,在出现困难或资金亏空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自行解决。
5.1 对于乙方承包项目,在项目收入第一笔工程款时,甲方先按投标总价款收取 %管理费;在项目结算时,乙方应按项目结算总价的 % 计算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差额。
5.2 项目总收入(含应收)在支付甲方管理费、项目应付人工工资、材料款、租赁机具设备等款项、应付税收以及其它费用后,如有收益,则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收益应负担税收的,乙方应缴纳税收);如亏损,则由乙方承担。
6.1 承包项目由业主验收完毕后10日内,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对项目进行清算;
6.2 项目清算完成时甲乙双方应签订清算协议;清算协议既包括之前的应收、应付,清算交割事项,也包括后期应收应付的处理方案,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事宜。
6.3 项目清算之后,项目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合同、签证、发票等,全部移交甲方。
6.4 项目清算时,项目应收,无论是不是实际成为坏账,均算乙方收入;项目应付,全部为乙方应付,如甲方主动或被动支付项目应付款项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垫付的费用。
7.1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制定好支付现场实施工程人员或施工队伍的工资问题;如出现被处罚、被起诉或引起件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7.2 乙方应合理的安排好材料供应商、机具设备租赁等款项的支付,避免引发诉讼催款、非正常催款等问题;如发生,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应诉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3 乙方应做好项目现场管理,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避免造成工伤工亡事故或发生其它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侵犯权利的行为;如发生,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联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4 乙方应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因工程质量上的问题造成的返工、维修、违约索赔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 乙方应及时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清算,并在清算后将所有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证、发票以及其它财务资料)移交甲方。
7.6 甲方应积极努力配合乙方的项目管理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的出示、甲方公司印鉴的使用、关键或重大事项的协调,等等。
7.7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的款项支付,若因甲方原因支付延迟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8.1 在本合同履行中,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提供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9.1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需通过第三方处理,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