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博中国官网 发布日期:2024-08-21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木桥港新村北区住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木桥港新村北区住宅工程 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初步设计会议纪要〔2024〕2号(全省统一赋码:-04-01-3446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59397.46万元,工程概算约256366.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665.2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90平方米(其中配建道路面积5352平方米),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303191.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3972.74㎡, 地下建筑面积89219.2㎡。项目建设内容有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线及配建市政道路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内容为准。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北至成秀路,南至木桥港路,东至木桥港,西至东港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对运河湾新城城市有机更新一期——木桥港新村北区住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设计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R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3.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R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R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10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R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可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投标人不必参加开标会议)
8.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
8.4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5网上支付保证金作为一款在线产品工具,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偶发的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拥堵、系统升级等问题造成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时,投标人应及时向银行反映,并通过应急方式处理投标相关工作。
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①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②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③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出现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没办法使用;④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⑤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招标人: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秀湖路725号11楼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中禾广场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