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滩镇集镇河堤路硬化亮化工程竞争性商量公告

作者: 安博中国官网 发布日期:2023-09-22

  高滩镇集镇河堤路硬化亮化工程收购项目的潜在供货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收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刻)条件交呼应文件。

  合同包1(高滩镇集镇河堤路硬化亮化工程)履行政府收购方针需满意的资历要求如下:

  1.《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履行政府收购支撑中小企业方针有关事项的告诉》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树立政府强制收购节能产品准则的告诉》(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收购施行定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施行的定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分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作业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开展变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履行机制的告诉》(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收购方针支撑脱贫攻坚的告诉》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政府收购信誉融资作业的告诉》(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收购信誉融资方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收购信誉融资方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安排,在运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载;具有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排组织代码证或标识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完全有用。(2)、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与招标的被授权人,须供给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分出示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须供给)。(4)、书面声明:供货商必需要供给参与政府收购活动近3年内(2020年09月至今)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的书面声明;(5)、供货商不得为“信誉我国”网站()中列入失期被履行人和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的供货商,不得为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中被财政部分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供给查询成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货商公章);(6)、完税证明:供给截止至商量时刻前六个月恣意一个月份的交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交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组织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事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货商应供给相关文件证明;(7)、招标人必需要供给建造行政主任部分核发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招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工作资历证和安全员B证;(9)、本项目是否承受联合体招标:不承受(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收购。

  地址:本项目选用电子化招标及长途不碰头开标, “不碰头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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