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16
本招标项目紫坭路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发改投资〔2024〕76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04-01-546366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新建1幢住宅楼,层数17层(其中1层为公共架空停车库、物业用房、商铺、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等,2至17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1488㎡,包括土建、装修、安装工程、管线迁改、室外配套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453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75个日历天,现场施工423个日历天(以开工令开工日起计)。
(2)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桩基础施工图设计;20天内取得桩基础施工图审查合格证;23天内完成桩基础施工图报建手续,7月底前动工建设。
(4)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一定得完成地上建筑工程整体的结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图;
(5)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图及修改,并取得全部施工图的的审图合格证(含人防、消防专项审查)。
(6)必须配合招标人预算送审工作,招标人征求预算送审书(征求稿)意见必须在15日内提出。
(7)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预算审核确定不得作为施工开工及工期延误的影响因素。
(8)若中标人因设计耽误了施工工期,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施工期间采取赶工措施。
(1)设计的质量发展要求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及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任务书要求。
(2)实施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项目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具体方案及设计任务书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和配套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室内外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防排烟及通风工程、强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管线迁改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燃气工程、临水临电工程、树木迁移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
按照经审图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完成所有的施工图纸的建设内容,包含永久及临时水、电和管线迁改内容。
必须与初步设计单位对接,做好施工图限额设计工作,若超出限额设计的,超出限额投资部分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配合完成预算报批,人防、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检测,施工报建,施工期配合服务(含报建过程、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及技术上的支持、设计变更及其预算编制)、验收过程的技术上的支持和配合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备注:若为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筑工程专业类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由设计方指定)的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由施工方指定)的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4专职安全人员(如联合体由施工方指定)的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2.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登记。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和建筑设计企业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接受本项目所有费用的收款。若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各自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相应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服从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分配和管理。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基本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备案的经营事物的规模内开业执业。
3.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9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6月05日17时00分至2024 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方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买卖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需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GDCA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06月11日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4 年06月26日09时30分前。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发布主办: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