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21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被拒

作者: 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17

  11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6]39号 ),以下简称39号文件。经

  ● 工程中分包工程量超过30%,涉外工程未提供驻外使馆经商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满足条件。

  ● 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证书对公路等级表述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要求,不予认可。

  ● 个人业绩不足或不符合标准要求、人员证书造假、专业不符、技术人员不足、人员工作年限不足、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任职文件等

  解读39号文件:此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值得各方关注。我们也提醒企业资质升级申请时,要注意上文提到的问题。住建部在放宽企业建造师等人员数量的情况下,仍有80%的企业资质升级申报却止步于“企业业绩”。所以,企业的资质升级并没有更容易。而且,226号文件要求,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业绩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业绩,将不作为有效建筑面积。可以预料,未来企业建筑面积业绩造假将更不可能。所以企业要注意业绩申报,这有助于企业资质申报审核通过。

  对于企业来说,226号文中的第四点才是关键。通知强调逐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将严格影响约束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和项目经理未做好相关建设工作或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还将严重影响企业资质审核检查通过或保级。

  在住建部狠抓企业业绩、不良情况、加强监管建造师和及其业绩等背景下,企业可通过建设通APP或关注CBI建筑网公众号查询企业的建筑业绩、不良、建造师人员信息等情况,有助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资质申报、中标工程获得业绩。

  不同意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路面工程业绩均为大修或维修工程,不予认可。2.二级以上等级路面小于300万㎡,不满足条件。

  不同意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原因:“三明沙县机场飞行区、侧净空、航站区和道面、站坪等工程C标段”实际项目经理非申报人,该项目的个人代表业绩不予认定。不同意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原因: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中未提供单玉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专业不齐全,不予认定。

  不同意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路面业绩8、9、10、11、12、13为大中修,不予认可,核减后为154万㎡,不满足条件。2.设备发票未提供技术指标。不同意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路基业绩2、3超资质承揽,不予认可。2.路基业绩1、4、5、6为改扩建工程,按完成里程50%认定,核减后,路基业绩为34公里,不满足条件。3.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高尚、徐富国、赵雪菲3人高工证涉嫌造假。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路基业绩1、4、5、6为改扩建工程,按完成里程50%认定,核减后,路基业绩为34公里,不满足条件。2.路基业绩2、3超资质承揽,不予认可。3.桥梁业绩1、2、3、4、5、6、7为改造工程,不予认可。4.路面业绩8、9、10、11、12、13为大中修工程,不予认可,核减后为154万㎡,不满足条件。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桥梁业绩序号41为人行桥,46为栈桥,不予认可,核减后,桥梁业绩大于500m桥5座,不满足条件。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路面业绩2、3、7、11、20、21、23、25、26为改造工程,不予认可,核减后共完成路面业绩232.9万㎡,不满足条件。2.该单位所报业绩多数为县乡道路,属小型项目。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省道201线莆田东桥段,省道梅榜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为维修工程,不予认可,核减后,路基业绩为65.42公里,不满足规定的要求。2.路面业绩县道榜头至钟山公路建设工程、县道庄边至白沙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等级为优良,不符合交通部交(竣)工验收办法要求,不予认可。3.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证书对公路等级表述为公路Ⅰ级、公路Ⅱ级,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要求,不予认可。4.桥梁业绩跨径有52m、54m、56m多种,均为非标准跨径,合同、交工证书均未说明桥梁荷载等级,无法认定为公路桥梁。5.设备不足:压路机未提供技术指标,无法辨别土方压路机台数;砼喷射泵设备2台,不满足规定的要求;稳定土拌合站未见标准参数配置。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企业技术负责人无任职文件。2.钻机发票数量不足,且不清晰,无法辨别。3.砼喷射泵发票模糊,线.水泥砼搅拌设备、稳定土拌合设备发票中设备名称复印不全。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沥青摊铺机1台发票不全,数量为0.9台,不予认可,核减后摊铺机数量5台,不满足条件。2.马家台矿山专用公路工程为改扩建公路,路基业绩按50%认定,核减后一级公路业绩为96.449km,不满足条件。3.神农架林区马鹿场磷矿矿山专用公路、土地垭磷矿矿山专用公路、马家台矿山专用公路技术指标为厂外道路、厂矿一级,不予认可,核减后路基业绩不足。4.企业技术负责人无任职文件。不同意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企业技术负责人无任职文件。不同意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企业技术负责人无任职文件。2.马家台矿山专用公路工程为改扩建公路,路基业绩按50%认定,核减后一级公路业绩为96.449km,不满足条件。3.神农架林区马鹿场磷矿矿山专用公路、土地垭磷矿矿山专用公路、马家台矿山专用公路技术指标为厂外道路、厂矿一级,不予认可,核减后路基业绩不足。

  不同意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涂层厚度仪2台,不满足规定的要求。2.无水准仪。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路基工程博兹瓦纳L-K公路工程标段1:L-D路段工程为分包工程,分包工程量超过30%,未提供驻外使馆经商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满足条件,不予认可。2.路面工程5个项目均为境外工程,其中4个业绩未提供驻外使馆经商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且序号6为维修工程,不予认可。3.桥梁业绩提供的6座桥梁均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不予认可。4.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任职文件。

  不同意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线缆测试仪、光纤熔接机、多功能表校准仪发票模糊,无法辨别。2.业绩2、3、4、6、7、8、9为养护、升级改造项目,不予认可。3.序号11、13视为一级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综合系统业绩,计合同额3197万,不足2亿元。4.企业2016年3月取得二级资质,所有工程业绩均为2016年之前完成,工程业绩超资质承揽范围,不予认可。不同意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原因:1.业绩序号2、3、4、5为养护、改造项目,不予认可。2.企业2016年3月取得二级资质,所有工程业绩均为2016年之前完成,工程业绩超资质承揽范围,不予认可。3.P59、P61页发票模糊无法辨别;无涂层厚度仪发票;企业更名后仍用原企业名,不能反映技术指标,不满足条件。

  不同意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原因:1.提供的工程业绩交竣工材料上实施工程单位均不是该申报单位。2.设备发票不清晰,涉嫌造假。

  不同意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原因:申报人员不足,缺1个专业1个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表与毕业时间不符)。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路面专业技术人员南德举于1988年出生,2000年上中专,个人履历存疑,不予认可。2.公路工程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李萍专业不符。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王海荣申报的4项中型业绩中,2项为大修、整治业绩,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2、路面人员胡征、路线人员沈立以及周亮、陆佳祺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多为养护改造工程,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主导专业技术人员郑辉荣、魏建波、林晶莹等13人无外单位个人业绩证明,个人业绩不足。2.路线专业技术人员郑辉荣专业不符。

  不同意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原因:部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未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2.桥梁专业技术人员王金松第1、第2项个人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不予认可。3.桥梁专业技术人员逢锦程第1项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且从事设计年限不足10年。4.桥梁专业技术人员袁任重个人业绩证明不能反映工程规模及技术指标,不予认可。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谭国勇个人业绩为超资质承揽,且第3项个人业绩为路面整治业绩,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2.路线人员薛刚、田家兴,路基人员谭宏,隧道人员郑宏伟,交安设施人员韩冰等13人,个人业绩均有1项为超资质承揽,不予认可,个人业绩不足。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路基人员李艳、路面人员余建红、经济概算人员熊孝蓉、地质水文人员张晓琼等,均有一项个人业绩为改造工程,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2.技术负责人袁天伟和主导专业技术人员李英、李艳、罗志谋、余建红、熊孝蓉、李寿彪、袁晓勤等,个人业绩中型公路项目的路宽为32.6米至42.8米,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不明确。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1.技术负责人杨志军有1项个人业绩为公路改造工程,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2.路线人员敖生、路基人员李正荣等,具有1项个人业绩为公路改造工程,不予认定,个人业绩不足。

  不同意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原因:公路工程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苏引娣专业不符。

  同意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同意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住建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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