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十八盘乡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蒿坪至上黄路段)一阶段-公开对外招标公告

作者: 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10-30

  汝阳县十八盘乡香菇产业大道起点位于奋飞风电场北侧,路线沿浑椿河右岸新建道路向北经上司村西、下司村西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自然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以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依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23:59,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别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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