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5-04-18
芦村一号煤矿新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7;
芦村一号煤矿新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0;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新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行审备(202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工程规模:芦村一号煤矿拟在原宿舍楼北侧新建一栋13层宿舍楼(含地上12层和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9750.15㎡。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监理标段为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即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1、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4财务情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年限提供)。
3.5申请人基础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 月19 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来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10时 00分(同资格审核检查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逾期送达处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