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行业动态 发布日期:2024-11-18
本招标项目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西经开项字【2024】5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众睿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包括以下九个工程子项:1、新增电子卡口点位(含电警功能);2、加装反向卡口;3、新增电子警察点位;4、测速区域;5、违停抓拍摄像头共计14处;6、标识标线、红绿灯及监控安装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718.11万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cVk7O4Ve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有: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完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单位为西安经开区泾渭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工期为210日历天,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1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核检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信息为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4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4.6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基础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7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实际的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8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交易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逐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1 请申请人于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2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
5.1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1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交通控制及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审核检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1 本次资格审核检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核检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核检查文件及别的文件。资格审核检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6 别的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新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上的支持电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