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3-09-25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处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我厅于近期安排对请求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福建中路港通建造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现将有关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时刻自2021年7月6日至7月18日止。具体详见附件《福建中路港通建造发展有限公司请求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首要负责人及持证监理人员状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公司请求资料的实在性进行告发,并附具体证明资料,以便核对。单位告发应加盖公章,个人告发应署实在名字和联系方式。关于在资质申报中招摇撞骗的企业,我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如有告发或申述资料,请于2021年7月19日前将相关资料送我厅建造处理处,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纳大楼,邮编350001,电话,传真。
企业监理资质属行政许可,其检查和公示均不收取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处理会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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