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市政交通青年团青 发布日期:2024-06-24
各省、自治区住宅城乡建造厅,直辖市住宅城乡建造(管)委,北京市规划天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造兵团住宅城乡建造局,有关中心企业:
为统筹做好建造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用期到期连续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调查、工程设计、修建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用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请求资质证书有用期连续。企业资质有用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依照有关资质办理规则向我部请求资质证书有用期连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用期届满后再请求资质证书有用期连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二、资质连续请求企业依照有关资质办理规则及资质规范有关要求提交请求,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许诺,并对许诺内容担任,承当悉数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连续请求后,我部依照资质规范对企业注册的人员等内容做核对,经核对合格的,准予连续。